江苏·省级面向依法经营、人员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人的人工智能OPC(One Person Company),从主体培育、专业化OPC社区、成果产业化、普惠算力、模型服务、金融支持等多维度给予支持;鼓励各地打造定位清晰、功能互补的专业化OPC社区,提供低成本办公场地与配套设施,构建集政策服务、普惠算力、共享语料、模型服务、技术研发、场景对接、金融投资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。来源:江苏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数据局于2026年6月18日联合印发《江苏省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若干措施》(苏发改智集发〔2026〕580号)长期有效